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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07

購物須知 | 退換貨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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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完美主義者、收到商品會用放大鏡檢示再要求退換貨動作者,請勿購買。
 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簽收翌日起算七天之鑑賞期,猶豫期並非試用期。
 
1. 退換貨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,未使用、未清洗,且保留完整包裝,包含商品本體,發票,附件,內外包裝,隨機文件, 贈品等。
 
2. 若已拆除吊牌或沾染彩妝,香水味,煙味,異味,衣櫃芳香劑味道,寵物毛絮等,視同缺件,恕無法接受退換貨服務。
 
3. 超過7天退換貨時效(簽收商品隔日起算七天內),即無法更換或退貨。
 
4 不良品退回經過檢查之後,若發現商品本身並無瑕疵,買家必須自行負擔來回運費。
 
5. 若商品因個人問題提出換貨需求,消費者需自行將商品寄回,並補足商品換貨運費,待收到商品後,將協助換貨作業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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